深圳中山妇产医院
医院介绍 发展历程 获得荣誉 就医环境 医学伦理委员会 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 医院宣传片

医院介绍


 

医院概况

  深圳中山妇产医院成立于1986年。深圳建市初期,受深圳市政府邀请,中山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派出以梅骅教授为首的医疗专家团队建立了中山医科大学深圳医疗中心;1997年,医疗中心升级为中山医科大学深圳泌尿外科医院,同年由“中国试管婴儿之父”、中山医科大学庄广伦教授在我院创建了深圳首家试管婴儿中心;2003年,医院更名为深圳中山泌尿外科医院;2023年9月,因医院主营业务方向发展需要,医院更名为深圳中山妇产医院。

  建院近40年来,医院在生殖医学、生殖免疫、生殖男科、妇产科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医院获批“深圳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深圳市卫健委批准生殖实验室为“深圳市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获深圳市科创委认定的“深圳市围着床期生殖免疫重点实验室”、获深圳市卫健委批准医院与复旦大学妇产科医院共建生殖免疫联合研究中心、获省科技厅批准建立“广东省围着床期生殖免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广东药科大学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成为基金申报依托单位、并与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成立“生殖免疫联合实验室“。与此同时,我院于2015年获得深圳市科技进步一等奖;2017年获得全国妇幼健康科技进步二等奖及湖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018年获得中华医学科技二等奖及华夏医学科技三等奖;2022年获得深圳市科技进步一等奖;2023年获得湖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目前医院以生殖医学为重点发展方向。我院生殖医学中心是中华医学会生殖医学分会常委单位、广东省医学会生殖医学分会副主委单位,1998年我院成功缔造了深圳首例一代试管婴儿,1999年我院缔造了深圳首例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试管婴儿(二代)。近年来,中心快速发展,成功率保持在65 %以上,保持国内先进水平,至今已诞生试管宝宝近40000名。生殖免疫诊疗中心的复发性流产及反复胚胎种植失败治疗有效率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复发性流产保胎成功率高达90 %。目前,生殖助孕中心开展的辅助生殖技术包括:夫精人工授精技术(IUI)、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IVF)、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ICSI)、囊胚培养、辅助孵化、胚胎冻存、生育力评估、无精子症门诊、供精试管婴儿、显微取精术等。

  医院使命:缔造健康生命,圆您美满家庭。

  医院愿景:以生殖医学为主体,建成有文化价值灵魂,对病友、员工、政府负责,技术领先的现代化专科医院。

医疗服务

2009年在深圳市政府支持下,医院由罗湖搬迁至福田中心区,办医条件显著改善,同年成立生殖与遗传研究所。截至2021年10月28日,医院现有职工500余人,临床医务人员280人,专职研究人员35人,70人拥有硕博士学位,122人具有中高级职称,3人为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生殖医学中心的试管婴儿治疗连续三年均超过5000取卵周期且逐年递增。截至目前,经我院辅助生殖诞生的试管宝宝已有将近40000名。在深圳市医疗行业公众满意度调查中连续多年获得全市社会办医院满意度前三名的优异成绩,连续十余年荣获深圳市医保信用等级AAA级单位。在丁香园及麦肯锡发起的「中国医疗机构最佳雇主评选」中,我院连续高分获评为【最佳雇主单位】。

科研创新

医院于2006年开始探索性开展生殖免疫学研究,并于2010年正式成立生殖免疫诊疗中心,以解析复发性流产及反复胚胎种植失败的病因学和探索临床干预方案为目标。我院科研秉承科研“源于临床,服务临床”的理念,围绕临床面临的实际问题开展应用性基础研究及前瞻性临床研究,以期实现对患者的精准诊疗。近10年来,我院先后组建深圳中山生殖与遗传研究所、深圳市优势医学重点学科(群)-生殖实验室、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深圳市围着床期生殖免疫重点实验室、深圳市“医疗卫生三名工程”、广东省围着床期生殖免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承担国家及省市级科研课题56项,科研经费近3000万元,发表科研论文465篇,其中SCI论文近60篇,授权国家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18项。同时,我院科研人员承担了包括《Seminars in Immunopathology》、《Human Reproduction》、《Scientific Report》、《Reproduction》、《American Journal of Reproductive Immunology》、《Journal of Reproductive Immunology》在内的10余本杂志的审稿义务,年均审稿超过50篇。

国际交流

深圳中山妇产医院的学科建设立足国际化视野,自成立之初便向国内外最优秀的研究机构学习。2014-2017年,我院连续主办或合办四届“国际生殖免疫新进展学术研讨会”,会议邀请了国内外免疫学、风湿免疫学及生殖免疫学等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就生殖免疫学前沿进展、年度最受关注的热门基础研究和临床治疗方向展开精彩的报告与交流。2018年,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与深圳中山妇产医院联合承办了“中美联合生殖免疫大会暨第38届美洲生殖免疫大会”,进一步加强我院与国内外生殖免疫领域学者的联系与合作。此外,深圳中山妇产医院临床医生与科研人员多次受邀参加各类国际和国内学术会议,并在会上做精彩报告和演讲,彰显了我院在生殖免疫学领域的影响力。

深圳中山妇产医院通过多种合作形式,不断提升团队的核心竞争力。2016年,医院引进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李大金教授为首的生殖免疫诊疗创新团队,成立生殖免疫联合研发中心。2017-2018年,我院与武汉大学等单位联合荣获全国妇幼健康科学技术二等奖,中华医学科技奖二等奖。我院先后聘请了Udo Markert教授, Gil Mor教授, Joanne Kwak-Kim教授, Yehuda Shoenfeld教授, Wenwei Tu教授及Surendra Sharma 教授等国际知名教授作为科学顾问。我院重视人才培养,近年来,医院派遣了大量骨干医生和科研人员前往国内外知名的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深造学习,这些人才正逐步返院服务,为我院学科平台的进一步提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发展历程

  1986年中山医科大学深圳医疗中心。

  1995年建立深圳市医学会泌尿外科专业委员会,梅骅教授担任主任委员。

  1995年党支部被深圳市卫人委评为优秀党支部,其后连续13年均获该殊荣。

  1997年经市卫生局批准成立泌尿外科医院----“中山医科大学深圳泌尿外科医院”。

  1997年成立生殖医学中心。

  1998年我院泌尿外科牵头召开深港澳泌尿外科学术交流会。

  1999年组织并主持深港澳泌尿学术年会。

  2000年我院与市人民医院组建“深圳市泌尿外科会诊中心”。

  2001年生殖医学中心主持深圳市第二届生殖医学研讨会。

  2003年走上医疗体制改革新路子----由“中山医科大学深圳泌尿外科医院”更名为“深圳中山泌尿外科医院”。

  2004年成为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2005年被深圳特区报评为“香港人信赖的医院”。

  2005年医疗服务质量整体评估达到“A”级水平。

  2005年香港同胞提供基金委托我院扶助贫困地区培训专科医师。

  2008年副院长邬绍文被市委组织部任命为中共深圳市委卫生工委委员。

  2008年魏辉副院长荣获深圳市卫生系统“医德医风先进工作者”称号。

  2009年被评为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先进单位。

  2009年陈文娜荣获“5.12”深圳市卫人委先进护士长称号。

  2010年梅骅教授荣获男科学分会十五年发展贡献奖。

  2010年邬绍文副院长担任市卫人委民营党委书记。

  2010年罗蔼玲荣获“5.12”深圳市卫人委先进护士长称号。

  2010年任先为荣获“5.12”深圳市卫人委先进护士称号。

  2011年被评为优秀民营党支部组织;邬绍文当选深圳市优秀共产党员。

  2011年梅骅教授当选深圳市卫人委“十佳专家”。

  2011年邬绍文当选深圳市卫人委“十佳民营医疗机构医务工作者”。

  2011年我院被市卫人委评为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候军兰被评为统计工作先进个人。

  2011年我院被市卫人委评为年度深圳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先进单位,张经培被评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先进个人。

  2011年陈文娜荣获“5.12”深圳市卫人委先进护士长称号。,罗紫兰荣获“5.12”深圳市卫人委先进护士称号。

  2011年外二区荣获深圳市医患和谐示范岗称号。

  2012年魏辉副院长荣获深圳市劳模称号。

  2012年钟彩萍荣获“5.12”深圳市卫人委先进护士长称号,孙璐荣获“5.12”深圳市卫人委先进护士称号。

  2013年曾勇副院长荣获福田区杰出人才提名奖。

  2015年引进深圳市医疗卫生“三名工程”。

  2016年《不明原因复发流产免疫状态评估体系的建立》荣获深圳市科学进步一等奖。

  2017年《不明原因复发流产规范化评估治疗体系的建立及机制研究》荣获全国妇幼健康科学技术成果二等奖。

  2018年,成立生殖助孕中医科。

  2018年,我院获评五A级诚信民营医院称号。

  2018年,我院与复旦大学共同举办第38届美洲生殖免疫大会。

  2018年,成立生殖助孕保胎中心。

  2018年,生殖免疫团队获批华夏医学科技奖三等奖及中华医学科技奖二等奖。

  2018年,胡晓东副院长荣获深圳首届“好医生”提名奖。

  2018年12月,获批广东省工程技术研发中心。

  2018年12月,成立生殖泌尿男科。

  2018年,获批实用新型专利一项。

  2019年,政企联动,筹办“爱心助孕,圆梦福田”免费试管宝宝公益活动。

  2019年共获批6项课题,其中包含两项省自然科学基金。

  2019年,获批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各4项。

  2019年,共发表19篇论文, 包括11篇中文核心期刊和8篇SCI论文。

  2019年11月,成功举办自身免疫与生殖免疫检测技术新进展学习班&第五届国际生殖免疫新进展研讨会。

  2020年,深圳中山泌尿外科医院党总支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连若纯医生被评为“中共深圳市委卫生工作委员会优秀共产党员”。

  2020年,连续两年荣获深圳市二级专科医院医疗质量A级单位。

  2020年,莫美兰、徐士儒医生被评为深圳市卫健委2020年优秀医生。

  2020年9月16日,生殖助孕中心正式开设夜诊。

  2020年,生殖免疫中心成立10周年。

  2021年,成立至今已诞生30000多名试管婴儿。

  2023年,由深圳中山泌尿外科医院更名为深圳中山妇产医院。

获得荣誉


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围着床生殖免疫深圳重点实验室
深圳市重点实验室

深圳市优势医学重点科学(群)
深圳市优势医学重点科学(群)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先进单位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先进单位

深圳市科技进步奖
2016年深圳市科技进步奖 一等奖

全国妇幼健康科学进步奖
2017年妇幼健康科学技术奖 二等奖

华夏医学科技奖
2016年华夏医学科技奖 三等奖

科技进步二等奖
2017年湖北省科技科技进步二等奖

中华医学科技进步奖
2018年中华医学科技奖 二等奖

 

就医环境



医院正面




医院侧面


夕阳下的美
医院外景


医院正面


医院正门




一楼大厅指示牌

深圳中山妇产医院荣誉墙
荣誉墙



深圳中山妇产医院候诊大厅
一楼候诊大厅


主动去理解、帮助、安慰
主动去理解、帮助、安慰


二楼休息区
二楼休息区


空中花园
空中花园

医院3楼候诊花园 (5)
医院3楼候诊花园




生殖中医馆
生殖中医馆

优雅古韵
优雅古韵

竹林
竹林

诊室候诊走廊
诊室候诊走廊

护士站
护士站


B超室
B超室



深圳中山妇产医院住院部
住院部


生殖研究所
生殖研究所

生殖科发展历程
生殖科发展历程

许愿墙
许愿墙

好孕墙
好孕墙

患者:《余生有你》
患者:《余生有你》

荣誉奖章
荣誉奖章

4楼门诊大厅
4楼门诊大厅

指示牌
指示牌

最飒医生
最飒医生


温暖咨询台

3楼洗手间一角
3楼洗手间一角

曲径通幽
曲径通幽

露天花园一角
露天花园一角

医学伦理委员会

医学伦理委员会章程

  伦理委员会是建立在医疗机构中的关于医学伦理、医务道德方面的决策咨询机构。

  一、总则

  1、伦理委员会的主旨是维护医学研究与活动参与者的尊严、权益、安全和福利,对医学研究和活动的伦理问题进行独立的评审,并对已经得到同意并且正在进行的上述研究和活动进行追踪;强化医患双方的伦理观念,为医疗实践临床运行工作中的医德问题和伦理难题提供教育、咨询、指导和监督。

  2、伦理委员会以《纽伦堡法典》、《赫尔辛基宣言》(2013)、医学国际组织理事会及世界卫生组织的有关文献为指导原则,遵循国际公认的不伤害、有利、公正、尊重人的原则以及合法、独立、称职、及时和有效原则开展工作。伦理委员会受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政策及道德规范的约束,遵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13年)、《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2010年)、《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16年),《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2016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管理规范》(2010年)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

  3、伦理委员会以维护人的健康利益、促进医学科学进步、提高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为工作目标,兼顾医患双方的利益,积极促进生命伦理学的实施与发展。

  二、组织

  1、伦理委员会名称:深圳中山妇产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2、伦理委员会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01号。

  3、组织架构:本伦理委员会隶属于深圳中山妇产医院。

  4、职责:伦理委员会接受涉及人的医学科研项目审查与批准、医疗新技术的审查与批准、应用于临床工作的知情同意书审查等。审查类别包括初始审查、跟踪审查及复审。

  5、权力:伦理委员会有权批准或不批准一项临床研究、医疗新技术和新诊疗方法、知情同意书审查,对批准的医学研究、医疗新技术和新诊疗方法进行跟踪审查,终止或暂停已经批准的项目。

  6、行政资源:医院为伦理委员会提供必需的办公条件,有可利用的档案室和会议室,以满足其职能的需求。医院任命足够数量的伦理委员会秘书与工作人员,以满足伦理委员会高质量工作的需求。医院为委员、秘书与工作人员提供充分的培训,使其能够胜任工作。

  7、经费:伦理委员会的日常活动经费从医院经费中开支。经费使用按照医院财

  务管理规定执行,可应要求公开支付给委员的劳务补偿。

  三、组建与换届

  1、委员组成:伦理委员会委员的组成和数量应与所审查项目的专业类别和数量相符。伦理委员会由7~15人组成,包括医药专业人员、非医药专业人员、法律专家、与医院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的外单位的人员,并有不同性别的委员。

  2、委员的任命:伦理委员会成员由医院直接任命,当选委员以医院正式文件的方式任命。接受任命的委员应提交个人履历,应参加伦理审查相关初始培训和继续教育;同意签署利益冲突声明、保密协议,并同意公开自己的姓名、职业和隶属机构;同意公开参与伦理审查工作。委员的任命应避免利益冲突,如不能避免,应作出书面说明。

  3、任期:实行任期制,任期三年,可以连任,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连任不得超过三届。委员可根据需要有所变更,以保证足够数量的委员开展工作。

  4、主任委员:伦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2人。主任委员负责主持伦理委员会工作,负责主持审查会议,审签会议记录与审查决定文件。主任委员缺席时,可以委托副主任委员接替主任委员的职责。

  5、换届:期满换届应考虑保证伦理委员会工作的连续性,审查能力的发展,委员的专业类别。换届候选委员可采用有关各方和委员推荐,由医院直接任命。

  6、免职:以下情况可以免去委员资格:本人书面申请辞去委员职务者;因各种原因长期无法参加伦理审查会议者;因健康或工作调离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委员职责者;因行为道德规范与委员职责相违背(如与审查项目存在利益冲突而不主动声明),不适宜继续担任委员者。如委员存在违法犯罪、道德败坏的行为,医院有权取消其委员资格。委员的辞职请求经由秘书递交至医院领导处理,免职决定以医院正式文件的方式公布。

  7、独立顾问:伦理委员会可以聘请或委任常任独立顾问。独立顾问应提交本人简历、资质证明文件,签署保密协议与利益冲突声明。独立顾问可以就所提议的伦理问题向伦理委员会提供专业的意见,但无表决权。

  8、伦理委员会设秘书1~2人,秘书负责受理伦理审查项目、安排会议日程、会议记录、决议通告、档案管理及其它日常工作。

  四、运作

  1、审查方式:伦理委员会采取阅卷,实地考察调查、听证等方式,对项目或事件进行全面了解。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方式有会议审查(含紧急会议审查),快速审查。实行主审制,每个审查项目应安排主审委员,填写审查工作表。会议审查是伦理委员会主要的审查方式,委员应在会前预审送审项目。快速审查是会议审查的补充形式,目的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主要适用于:适用于研究的“实际风

  险”不高于最小风险的项目,研究方案的较小修正且不影响试验的风险受益比,第一类新技术新诊疗方法,小幅度修改的临床使用知情同意书。

  2、会议审查法定到会人数:到会委员人数应大于等于1/2成员;到会委员应包括医药专业、非医药专业的委员,并有不同性别的委员。决定的票数:大于等于2/3法定到会人数的意见作为审查决定。

  3、快速审查程序可以由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或者由其指定2名委员作为主审委员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和理由应当及时报告伦理委员会。若主审委员审查意见不一致,则转为会议审核。

  4、利益冲突管理:每次审查或咨询项目时,与项目存在利益冲突的委员或独立顾问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5、保密:伦理委员会委员或独立顾问对送审项目的文件负有保密责任和义务,审查完成后,对于纸质审查材料及时交回所有送审文件与审查材料,不得私自复制与外传。

  6、协作:伦理委员会与医院所有与受试者保护相关的部门协同工作,明确各自在伦理审查和研究监管中的职责,保证本组织机构承担的、以及在本组织机构内实施的所有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医疗新技术和新诊疗方法都提交伦理审查,所有试者的健康和权益得到保护;保证开展项目中所涉及的医院财政利益冲突、项目涉及成员的个人经济利益冲突得到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有效的报告和处理违背法规与方案的情况;建立与受试者有效的沟通渠道,对受试者所关心的问题做出回应。建立与其它伦理委员会有效的沟通交流机制,协作完成多中心医学研究的伦理审查。

  7、质量管理:伦理委员会依法在国家和所在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接受政府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药监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及本院内控部的监督。

  五、附则

  1、本章程的修订必须经过伦理委员会讨论、审查和批准,其解释权在伦理委员会。

  2、本章程自2019年2月16日起生效。

医学伦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学伦理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审查涉及人的各类医学科研类项目方案、医疗新技术和新诊疗方法及应用于临床知情同意书是否符合医学伦理道德规范要求,配合医院开展与进行医学伦理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相关研究工作。

  一、工作范围

  我院开展的涉及人的医学科研项目、医疗新技术、应用于临床的知情同意书及伦理咨询。

  二、工作内容

  1、伦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患者及医务工作者的权益,论证本院各科室临床日常运行工作中的伦理问题,开展医学伦理学普及教育活动,对涉及人体或人体标本的项目进行伦理审查和批准,并提供咨询服务。

  2、评价、论证本院开展的涉及人的医学研究课题的医学伦理依据,贯彻知情同意原则,审查知情同意文件,对研究课题提出伦理决策的指导性建议。

  3、对本院已经实施或即将引进的医疗新技术、已经开展或即将开展的重大医疗技术、医务人员或患者(包括患者亲属)的咨询与请求,进行医学伦理和生命伦理的讨论、论证。

  三、工作程序

  1、委托部门咨询论证的文件,必须由委托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完整的资料及委托目的。

  2、伦理委员会采取阅卷,实地考察调查、听证等方式,对项目或事件进行全面了解。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方式有会议审查(含紧急会议审查),快速审查。实行主审制,每个审查项目应安排主审委员,填写审查工作表。会议审查是伦理委员会主要的审查方式,委员应在会前预审送审项目。快速审查是会议审查的补充形式,目的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主要适用于:适用于研究的“实际风险”不高于最小风险的项目,研究方案的较小修正且不影响试验的风险受益比,无创性新技术,小幅度修改的临床使用知情同意书。

  3、表决制度如下

  (1)伦理委员会对项目的审查意见应在讨论后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只有参与审查的伦理委员会委员才有表决权;

  (2)参加该项目的委员在审查和表决时应回避,不参与投票;

  (3)会议有1/2以上(含1/2)委员参加才可开会,同意票应超过法定到会人数的2/3;

  (4)审查的结果可以是:①同意②作必要的修改后同意③作必要的修改后重审④不同意;

  (5)非正式的建议可作为决定的附件(如独立顾问的建议,列席会议专业人士的意见等);

  (6)对否决项目及修改后重审项目应详细说明其理由。

  4、每次审查或咨询项目时,与项目存在利益冲突的委员或独立顾问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5、伦理委员会委员或独立顾问对送审项目的文件负有保密责任和义务,审查完成后,纸质送审文件及时交回所有送审文件与审查材料,不得私自复制与外传。

  6、伦理委员会根据所论证项目或事件的情况,可邀请有关领域的专家参加讨论、论证。

  7、伦理委员会应当对申请人提交项目的伦理问题进行独立、公正、公平和及时的审查,应特别关注试验的科学性、安全性、公平性、受试者保护、知情同意文书及知情同意过程、利益冲突等问题。应从保障受试者权益角度严格审议试验方案、知情同意书和其他提供给受试者的资料。

  8、伦理审查内容

  (1)研究方案的设计与实施;

  (2)试验的风险与受益;

  (3)受试者的招募;

  (4)知情同意书告知的信息;

  (5)知情同意的过程;

  (6)受试者的医疗和保护;

  (7)隐私和保密;

  (8)涉及弱势群体的研究;

  (9)涉及特殊疾病的人群,特定地区人群/族群的试验。

  9、为保证伦理审查和审查会议的质量,伦理委员会应对伦理审查质量进行管理和控制,伦理审查会议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议程进行,应对审查文件进行充分讨论,确保委员对讨论的问题能充分发表各自的不同意见。

  10、伦理委员会接受院长提出的咨询,需将所论证的结果以纪要的形式,由主任委员签署,向院领导提出咨询报告,供院领导决策参考。不以伦理委员会名义公开发表。

  11、伦理委员会,对于论证事件中的医学伦理咨询意见,只作为讨论意见记录在案,供决策参考,不具有直接行政效力。

  四、伦理委员会委员职责

  1、主任委员职责

  (1)对伦理委员会工作负责;

  (2)主持伦理委员会会议,审查提交的审查项目,必要时召集紧急会议审查;

  (3)审核签署会议记录;

  (4)审核签伦理审查决定文件;

  (5)对伦理委员会重大工作决定进行审核,并批准:邀请独立顾问;快速审查,免除审查;现场监督检查;伦理委员会操作规;

  (6)负责主持伦理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批准伦理委员会工作手册修订申请;指导处理受试者抱怨问题。

  2、副主任委员职责

  (1)主任委员缺席时负责接替主任委员职责;

  (2)协助主任委员处理伦理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批准伦理委员会工作手册修订申请;指导处理受试者抱怨问题。

  (3)在主任委员缺席时审核签署伦理审查决定文件。

  3、委员职责

  (1)对提交审查的项目进行充分审查,参加伦理委员会会议并对项目进行讨论和评价;

  (2)对伦理委员会记录进行保密;

  (3)积极参加医学伦理学及相关学科的继续教育。

  3、秘书职责

  (1)负责伦理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向主任委员报告;

  (2)负责受理伦理审查申请材料,告知申请材料需补充的缺项;

  (3)定期组织伦理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季度安排1次会议,根据情况,必要时可增加会议次数;

  (4)根据会议日程通知伦理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必要时在会议前将审查材料提交论理委员会委员预审;

  (5)负责安排会议日程以及会议记录;

  (6)根据审查结果准备评审意见,提交主任委员审核签发,及时将审查决定传达给委托部门;

  (7)负责安排伦理委员会与委托部门、委员之间的联系;

  (8)负责起草伦理委员会年度工作总结,提交主任委员审定;

  (9)负责伦理委员会经费管理工作;

  (10)就伦理委员会相关工作为主任委员提供必要的管理支持;

  (11)负责伦理委员会文件档案的管理和归档。

  4、独立顾问职责

  独立顾问就所提议的伦理问题向伦理委员会提供专业意见,但无权就此作出表决。

  五、文件及档案

  1、伦理委员会管理文件

  (1)伦理委员会章程、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审查程序,伦理委员会工作人员职责;

  (2)伦理委员会委员任命文件,伦理委员会委员保密协议,利益冲突声明,伦理委员会委员履历,委员及独立顾问聘请书副本或复印件,伦理委员会成员通讯录;

  (3)伦理委员会年度工作总结

  (4)伦理委员会成员培训计划,培训资料。

  2、伦理委员会受理的审查文件

  (1)委托部门提交的伦理审查申请表,以及所有申请材料副本或复印件;

  (2)伦理委员会审查受理通知书,会议日程,伦理委员会会议签到表,表决票,会议记录,伦理委员会审查批件的副本或复印件;

  (3)伦理委员会委员与申请者或有关人员就申请、决定和跟踪审查问题的往来信件。跟踪审查期间收到的所有书面材料。

  3、伦理委员会的档案管理

  伦理审查文件应妥善保管至项目结束后五年,或根据相关要求延长保存期限。秘书负责文档存取,办理借阅和返还手续,文件长期保存。

深圳中山妇产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名单

姓名

性别

专业

单位

委员会职务

曾  勇

生殖医学

深圳中山妇产医院

主任委员

刁梁辉

科研管理

深圳中山妇产医院

副主任委员

叶丽君

伦理学

深圳中山妇产医院

副主任委员

陈文娜

护理学

深圳中山妇产医院

委员

付雅群

医务管理

深圳中山妇产医院

委员

莫美兰

生殖医学

深圳中山妇产医院

委员

吴娟花

妇科学

深圳中山妇产医院

委员

宋明哲

外科学

深圳中山妇产医院

委员

陈志慧

麻醉医学

深圳中山妇产医院

委员

曾庆国

临床药学

深圳中山妇产医院

委员

庹明生

法  学

北京市盈科(深圳)
律师事务所

委员

郭琼华

群众代表

华润集团

委员

魏冬敏

心理学

深圳中山妇产医院

委员兼秘书

黄思敏

内控监督

深圳中山妇产医院

委员兼秘书

白晶

伦理学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生殖管理办公室

独立顾问

深圳中山妇产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01号,深圳中山妇产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邮编:518045

  电话:0755-23674130

  邮箱:szzsec@foxmail.com

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

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章程

  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是建立在医疗机构中的关于医学伦理、医务道德方面的决策咨询机构。

  一、总则

  (一)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的主旨是保护生殖科患者及医务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强化医患双方的伦理观念,为医疗实践临床运行工作中的医德问题和伦理难题提供教育、咨询、指导和监督。

  (二)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相对独立于医院伦理委员会,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原则上不再交由医院伦理委员会复议。生殖科所有医学研究的伦理审查工作直接由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负责,不经由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

  (三)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以《纽伦堡法典》、《赫尔辛基宣言》、医学国际组织理事会及世界卫生组织的有关文献为指导原则,遵循国际公认的不伤害、有利、公正、尊重人的原则以及合法、独立、称职、及时和有效原则开展工作。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受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政策及道德规范的约束,遵守原卫生部颁布的《卫生部关于修订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相关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的通知(卫科教发〔2003〕176号)》中的附件3《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

  (四)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以维护人的健康利益、促进医学科学进步、提高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为工作目标,兼顾医患双方的利益,积极促进生命伦理学的实施与发展。

  二、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的组成

  (一)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由7~15人组成,包括医学伦理学、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生殖医学、护理学专家及群众代表。其中,设主任委员1人,秘书2人,秘书负责受理伦理审查项目、安排会议日程、会议记录、决议通告、档案管理及

  其它日常工作。

  (二)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成员由医院直接任命,实行任期制,任期三年,可以连任,主任委员连任不得超过三届。委员可根据需要有所变更,以保证足够数量的委员开展工作。

  (三)委员的任命应避免利益冲突,如不能避免,应作出书面说明。

  (四)如委员存在违法犯罪、道德败坏的行为,医院有权取消其委员资格。

  (五)委员的辞职请求经由秘书递交至医院领导处理。

  (六)任命的条件

  (1) 委员应同意公开他/她的完整姓名、职业和隶属关系;

  (2) 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内部和有关的工作报酬和其他开支,要有记录,并根据需要可公布于相关部门;

  (3) 委员应签署一项有关会议审议、申请、患者信息和相关事宜的保密协议;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的所有行政工作人员也应签署类似的保密协议。

  (七)独立顾问

  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可以聘请或委任常任独立顾问,他们可以就所提议的伦理问题向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提供专业的意见,但无表决权。

  (八)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的教育

  原则上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应定期参加伦理及相关知识培训,可与医院伦理委员会实现教育资源的共享。

  三、任务

  (一)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患者及医务工作者的权益,论证本院生殖科临床日常运行工作中的伦理问题,开展生殖医学伦理学普及教育活动。

  (二)讨论、论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临床实践中遇到的医学伦理难题,提出伦理咨询意见。

  四、工作程序

  (一)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接受生殖科涉及临床日常工作中如病历抽查、胚胎处

  理监督、病历及知情同意书等文件、伦理咨询等审查、批准和监督;委托部门咨询论证的文件,必须由委托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完整的资料及委托目的。

  (二)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采取阅卷、实地考察调查、听证等方式,对项目或事件进行全面了解。其中,病历抽查、放弃胚胎/配子科研使用的伦理审查工作采用快速审查形式,放弃胚胎/配子自然退化的伦理监督工作采用备案审查形式,知情同意书的伦理审查工作依照实际情况采用会议审查或快速审查形式,伦理咨询则是采用会议讨论的形式进行。

  (三)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根据所论证项目或事件的情况,可邀请有关领域的专家参加讨论、论证。

  (四)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接受院长提出的咨询,需将所论证的结果以纪要的形式,由主任委员签署,向院领导提出咨询报告,供院领导决策参考。不以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名义公开发表。如被接受、采纳,应以院长名义发布结果。

  (五)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对于论证事件中的医学伦理咨询意见,只作为讨论意见记录在案,供决策参考,不具有直接行政效力。

  五、文件及档案

  (一)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档案

  (1) 伦理委员会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审查程序,伦理委员会工作人员职责;

  (2) 伦理委员会委员任命文件,伦理委员会委员保密协议,利益冲突声明,伦理委员会委员履历,委员及独立顾问聘请书副本或复印件,伦理委员会成员通讯录;

  (3) 生殖科历次评审校验申请书、专家意见、整改报告;

  (4) 委托部门提交的伦理审查申请表,以及所有申请材料的一份副本或复印件;

  (5) 伦理委员会审查受理通知书,会议日程,伦理委员会会议签到表,表决单,会议记录,伦理委员会审查批件的副本或复印件;

  (6) 伦理委员会委员与申请者或有关人员就申请、决定和跟踪审查问题的往来信件。跟踪审查期间收到的所有书面材料;

  (7) 伦理委员会成员培训计划,培训资料;

  (8) 伦理委员会年度工作总结。

  (二)伦理委员会的档案管理

  秘书负责文档存取,办理借阅和返还手续。文件长期保存。

  六、伦理委员会委员职责

  (一)主任委员职责

  (1) 有权对伦理委员会委员进行推荐及任免;

  (2) 组织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3) 审核并签署评审意见;

  (4) 主持或委托指定委员主持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每季度的例会及其他会议;

  (5) 积极参与生殖医学伦理道德建设;

  (6) 负责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有关培训和继续教育,积极促进医学伦理学之间的工作,并加强本领域的交流。

  (二)委员职责

  (1) 对提交审查的项目进行充分审查,参加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会议并对项目进行讨论和评价;

  (2) 对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记录进行保密;

  (3) 积极参加生殖医学伦理学及相关学科的继续教育。

  (三)秘书职责

  (1) 负责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向主任委员报告;

  (2) 负责受理伦理审查申请材料,告知申请材料需补充的缺项;

  (3) 定期组织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季度安排1次会议,根据情况,必要时可增加会议次数;

  (4) 根据会议日程通知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必要时在会议前将审查材料提交论理委员会委员预审;

  (5) 负责安排会议日程以及会议记录;

  (6) 根据审查结果准备评审意见,提交主任委员审核签发,及时将审查决定传达给委托部门;

  (7) 负责安排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与委托部门、委员之间的联系;

  (8) 负责起草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年度工作总结,提交主任委员审定;

  (9) 负责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经费管理工作;

  (10) 就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相关工作为主任委员提供必要的管理支持;

  (11) 负责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文件档案的管理和归档。

  (四)独立顾问职责

  独立顾问就所提议的伦理问题向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提供专业意见,但无权就此作出表决。

  七、经费

  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的日常活动经费从医院的行政经费中开支。

  八、附则

  (一)本章程的修订必须经过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讨论、审查和批准,其解释权在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

  (二)本章程自2019年2月16日起生效。

  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具体工作、决策相对独立,不受任何非相关人员的影响。

  二、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对人类辅助生殖工作进行抽查、审查或论证。

  三、检查医务人员对医学伦理原则和行为规范执行情况。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殖医学伦理宣传教育及培训,每年至少一次对伦理委员会委员及医务人员进行有关医学伦理学基本知识的培训与考核。

  五、及时对工作中遇到的伦理问题进行审查、咨询、论证和建议。

  六、委员会的建议具有权威性,在发生医患利益冲突或违反伦理原则时,委员会有权向各级领导建议给予处理,限期整改。

  七、如遇重大、跨部门伦理问题应与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沟通、讨论,必要时应同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

  八、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每年年终进行一年总结。
 

深圳中山妇产医院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名单

姓  名

性别

专  业

单       位

委员会职务

曾  勇

生殖医学

深圳中山妇产医院

主任委员

张宏展

生殖医学

深圳中山妇产医院

委员

吴娟花

妇科学

深圳中山妇产医院

委员

陈文娜

护理学

深圳中山妇产医院

委员

庹明生

法学

北京市盈科(深圳)
律师事务所

委员

黄芬丽

社会学

中共深圳市委党校

委员

周立晓

群众代表

深圳市罗湖区计生中心

委员

马  骊

群众代表

深圳市福田区绿洲小学

委员

叶丽君

伦理学

深圳中山妇产医院

委员兼秘书

魏冬敏

心理学

深圳中山妇产医院

委员兼秘书

白  晶

伦理学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生殖管理办公室

独立顾问


深圳中山妇产医院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01号,深圳中山妇产医院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

  邮编:518045

  电话:0755-23674130

  邮箱:szzsrec@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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